各县(市)、区、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:
根据《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“1+3+5”政策体系的通知》(合政〔2017〕62号)、《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“1+3+5”政策体系的通知》(合政〔2016〕35号)等文件精神,市商务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,完成了对2017年度促进服务业发展“借转补”项目审核和2016年部分“借转补”项目检查验收工作,审核及检查验收结果在媒体公示无异议后,报经市政府批准。目前正在根据审核及检查验收情况,会同市财政部门开展2017年服务业政策(商务部分)“借转补”项目资金拨付, 2016年服务业政策(商务部分)“借转补”项目资金转补助工作,为尽快完成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相关情况
(一)2016年服务业政策(商务部分)“借转补”项目
2016年度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(商务部分)“借转补”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已经完成,经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,可按相关程序开展预拨资金转补助等后续工作。2016年服务业政策(商务部分)“借转补”项目资金,已于2016年9月预拨至各县(市)、区、开发区财政部门,根据检查验收情况,7个项目完成绩效考核目标预拨资金10258万元转为补助,补充资金3470.565万元,收回225万元。(具体见附件1)
(二)2017年服务业政策(商务部分)“借转补”项目
2017年度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(商务部分)“借转补”项目审核工作已经完成,经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,可按相关程序开展资金预拨拨付工作。根据市财政局《关于下达2017年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(商务部分)“借转补”项目资金指标的通知》,相关资金指标已下达到各县(市)、区、开发区财政部门,2017年共有8家企业满足“借转补”项目申报条件。(具体见附件2)
二、具体要求
1、请各县(市)、区、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主动与相关财政主管部门对接,尽快完成2016年“借转补”项目预拨资金转补助等工作。
2、请各县(市)、区、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主动与相关财政主管部门、申报审核通过企业对接,尽快根据相关规定完成2017年“借转补”项目资金预拨付工作。
附件:1.2016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(商务部分)“借转补”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
2.2017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(商务部分)“借转补”项目情况表
2017年9月19日